在政协会议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民建副主委、成都市同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四川省政协委员代曦提交的《加大疫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扶持力度》、《将社会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部立案。
两项提案以应对此次新冠疫情为例,明确了社会工作的专业特长。同时指出社工机构自身生存发展面临问题和困境,并从七个措施和四个层面提出了如何解决社工机构现阶段面临的困境、存在的问题的相关建议。

关于加大疫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认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应对社会重大公共事件时都发挥了专业优势、作出了应有贡献,但社工机构自身生存发展面临困境,一是受疫情影响,大量政府服务购买项目暂缓和取消,导致社工服务机构收入来源锐减,部分机构已无法正常运行,专业队伍被迫解散。二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发展压力加大,企业与慈善人士暂停或取消社会公益资金投入,导致社工服务机构所推动的公益活动和慈善帮扶行动难以为继。三是受疫情影响,边缘贫困群体、孤寡老人、低保低收、困境残障人士、困境儿童等服务对象帮扶需求显著增加,社工服务机构难为无米之炊。
建议:1、给予阶段性运营补贴。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直接参与作出贡献的社工机构,根据机构规模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情况,阶段性给予运营补贴,确保社工机构正常运行。
2、落实信贷融资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遇困难但仍有发展前景的社工服务机构,采取展期、续贷、降息、调整还款付息安排等措施给予金融纾困帮扶。
3、落实税费减免政策。2020年2月至6月,受疫情影响的社工服务机构按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对社工机构实行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额的50%予以返还。
4、落实减免缓缴房租政策。对公建民营社工服务项目场地,免收1-3年度场地租赁及管理费;利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闲置物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免收疫情期间房屋租金,并给予水电、安保、保洁等行政管理经费扶持。
5、关爱一线社会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可对符合条件的一线社工给予阶段性从业补贴、各地应纳入本级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范围。
6、保障社工服务行业物资供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供应渠道,保障社工机构正常运转。
7、畅通政策服务渠道。各地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服务综合监管,建立服务信息共享机制。
关于将社会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
认为:社会工作的专业特性使社会工作不仅在常态社会服务中优势明显,也使其能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发挥所长。社会工作在此次应对疫情防控时发挥了专业优势、作出了应有贡献,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克服。一是我国现行法案未明确规定社会工作的法律地位,抗疫的整体部署安排上没有主动将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纳入,导致绝大部分社会组织和社工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在抗疫过程中,没有把社工和社会组织纳入社区抗疫的参与力量,部分地方没有给他们配置应有的防疫装备。三是社会工作没有作为专业力量实质性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机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也不能明确取得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地位,导致社会工作组织及其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中与其他参与主体出现对接不及时、沟通不到位等问题。
建议:1、在制度层面赋予社会工作在应急治理中应有的专业地位,在相关制度安排中明确社会工作参与疫情防控的机制、路径、主要服务领域和服务任务;
2、在政府层面将社会工作纳入各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中统一调配使用,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力量的同时给予社会工作者与医务人员相一致的支持。
3、在能力建设层面强化对社会工作者应急管理知识、能力训练,强化医务社会工作特别是公共卫生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训练的同时,根据我国基本国情以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广度、频度和严重性,拓展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机构的数量和规模。
4、在专业运用方面明确社会工作在公共卫生教育体系、防预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等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基层社区治理与社区防疫相结合。